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 详细>>
律师姓名:罗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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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每一个合法的成年公民都享有政治权利,但人一旦犯了法,被法院判了刑,这个政治权利就可能会被剥夺,当然了,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会被剥夺政治权利。那么,缓刑期间有政治权利吗?我们一起来看看下文的介绍吧。
一、缓刑期间有政治权利吗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刑法》第五十八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而缓刑意味着没有执行法院所判处的徒刑,而是给予一个考验期,如果考验期满没有再触犯刑律,经法院判决,可以解除徒刑。所以被判刑但没有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就意味着他可以继续享受公民的权利。相反,被判刑后执行刑罚或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就不再享受公民的权利。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的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55条至58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判处管制附加剥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三、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怎么算
根据刑法和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以下四种情况: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间享有政治权利。准予其行使选举权,但其它政治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
4.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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