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团支部书记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11年执业经验个人简介:浙江大学... 详细>>
律师姓名:罗丹律师
手机号码:13656666944
邮箱地址:luodan@zedalawyer.com
执业证号:13301200810277990
执业律所: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85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8楼
累犯就是累计犯罪的人,是指受过一定的刑事处罚后又法定期限内再次犯罪。司法实践中,审判机关在对犯罪分子定罪量刑之前,会先认定嫌疑人是否构成累犯,成立累犯的话将会从重处罚。那么,累犯的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的?认定累犯有什么法律后果?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累犯的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累犯的起算时间为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事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拘役不是法律规定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因此,无论判多长时间拘役,都不构成刑法规定的累犯,所以无须计算时间。
二、认定累犯有什么法律后果
1、对于所有累犯,均应从重处罚。需要注意的是:
(1)对于累犯必须从重处罚。即无论成立一般累犯,还是特别累犯,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的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2)从重处罚,必须根据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其刑罚,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
(3)从重处罚,是相对于不构成累犯,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言。也即对于累犯的从重处罚,参照的标准,就是在不构成累犯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2、与此相关的还有一条,是刑法的第74条,“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足可看到立法对累犯是持坚决的打击态度。
3、其实还有一点,就是累犯也不适用假释,具体是刑法第81条第2款。
将上面三点总结一下,就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
以上就是关于累犯的起算时间是怎么规定的的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根据上文介绍可知,罪犯在执行完刑罚之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时就属于累犯。如果您还有其它疑问,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